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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和证件: 1、 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 居民身份证 ;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 仲裁裁决书 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 委托代理人 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 委托人签字 或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 ,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要知道就算是行政机关,在没有得到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也是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因而,才会出现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的情况。要注意的是,此时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一个是要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之后,同时还要保证是在当事人没有 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期限 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也就是说申请时间上有上下的的限制。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下:
1、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之次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次日起计算;
3、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180日,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应提交的材料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执行书两份。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金额;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应提交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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